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做好三个结合,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党建引领平安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党建+机制,激活平安建设“原动力”。坚持党建统领。持续深化“12358”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党员志愿者、驻村干部、派出所包片民警等各方力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压紧压实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日常走访、了解及巡查责任,加强工作多跨协同能力。持续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依托“阿旗小院”建立“墙根议站”“板凳议事”“和谐小院”等居民自治、协商议事载体,打造各类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指挥站”“终点站”,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持续推进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用警、调、法“三合一”融合模式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增强联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党建+群众,激发平安建设“新活力”。坚持党建融合。统筹用好社区服务资源,引导居民自我组织和开展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共建单位、业委会、物业企业、居民代表、志愿者等多方参与的调解组织,引导群众担任流动网格员,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统筹用好党员、群众、志愿者群体,依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建群防群治基层“义警”队伍,开展巡逻防范、反诈宣传、纠纷调解、安全监管等工作,形成社会支持、警民联动的良好氛围。统筹用好“红色业委会”,强化人选把关和工作领导,通过法定程序组建社区“两委”,在“三无”小区开设社区党组织领办创办物业服务实体,建立居民规约、定期开展协商议事载体,确保群众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
党建+法治,增强平安建设“引领力”。坚持党建引领。依托“6·26”禁毒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面对面向群众讲解防范电诈、非法集资、生产安全等法律知识,全方位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构建多元联防法治载体。依托党员干部、驻村书记、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学安全第一课”“法制课堂进校园”等,向未成年讲解防校园欺凌、防止毒品侵害等法律知识,构建多元教育法治格局。依托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开展各类法治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构建多元发展法治系统。(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 张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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