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全面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搭好“练兵场”,全面加强教育培养。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底由各党(工)委牵头开展队伍分析研判,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对表现成熟的积极分子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并列为发展对象,对基数不足的基层党组织,择优从申请人中补充培养,从源头优化结构。强化党务工作者的专业能力,依托村党组织书记培训、专题轮训及组工干部下沉讲学等途径,系统讲解发展党员规范流程,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明确5个阶段25项步骤的操作标准、时限要求和文书模板,实现全流程规范化指引,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有效提升。
织密“责任链”,狠抓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谈话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党(工)委书记、组织委员、支部书记、介绍人、培养人等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常见问题建立负面清单,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提醒,使基层党组织能够提前规避。全面对比筛查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精准掌握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以及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新就业群体等“空白班组”,采取口头提醒、大会通报、组织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把好“程序关”,强化发展流程管理。健全联审机制,严把政审关口,县委组织部对拟发展对象征求纪委、检察院、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意见,重点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违法违纪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新接收预备党员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制度,县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预备人员入党程序及归档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入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之前,将其个人基本情况、现实具体表现、推优推荐原因、会议记录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委审议,审议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不按照规定执行报告制度,培养期间不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取消入党资格。(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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