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兴安盟突泉县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专项审核“回头看”、专项审核集中自查工作,通过把握专项审核工作的“力度”“尺度”“制度”,切实推动专项审核工作提质增效。
集中审核清理,专项审核工作有“力度”
全面清查专项审核工作遗留问题,形成工作清单,压实整改责任,限时解决,及时“销号清零”。围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点信息,针对认定依据不充分、多方查证难查实等问题,结合现有材料,查核情况、集体研究、综合研判作出认定。同时,对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档案问题及时核查处理,不留“尾巴”。2022年以来,针对干部档案重点信息,审核在职干部人事档案2146卷,已完成一轮档案自查审核工作。
准确解读政策,专项审核工作有“尺度”
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开展审核工作,精准把握政策内涵,恰当适用政策条款,防止机械套用法规条文。对于档案关键信息存疑且无法自行补证的情况,通过调取原始档案、实地调查、函询核查等方式从严从实调查,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可靠,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公正性、权威性。截至目前,出具《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共250余份,已全部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完善档案管理,专项审核工作有“制度”
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常态化审核重点干部重点信息。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制度,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使档案审核深度嵌入干部工作链条,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入开展专项审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推动档案审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做到制度管理人,制度约束人。(兴安盟突泉县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白婧)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