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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党员中心户+协会”模式将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延伸到边境一线

创建时间:
2020-04-30 10:31:54
来源:
北疆先锋网

  近年来,阿巴嘎旗立足实际,深入推进北疆基层党建长廊建设,大力实施“党员中心户+协会”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模式,努力消除党建空白点和盲点,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延伸到草原最深处、边境最前沿。

  一、历史背景

  近年来,我旗针对牧区地广人稀、牧民居住分散、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着力实施以“一带双联三到四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党员中心户+协会”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模式(以下简称“党员中心户+协会”模式),并制定出台了党员中心户规范化建设的一系列制度文件,让党员中心户充分发挥党群活动组织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便民服务代办员的作用,积极鼓励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牧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头、致富作用,不仅带动了周边牧民增加收入,而且有效缓解了基层行政成本增加、管理服务盲区、牧民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使其成为了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骨干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工作到位。一是坚持精准选树。立足牧民居住分散的实际,按照“集中连片、居住相邻、易于集中、便于活动”的原则,坚持“少而精、精且优”的配备要求,统筹地缘、业缘、亲缘特点,坚持地点、人员、硬件合适,科学划分网点,建立起了联系无障碍、管理无盲点、服务无缝隙的工作网络。按照个人自荐、群众推选、组织推荐、组织部审核的设立程序,重点在嘎查“两委”成员、后备干部、牧民小组长、合作社负责人中选择政治素质好、带动能力强、服务意识好、办事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的党员确定为党员中心户。目前,全旗党员中心户283户,其中致富带头人107人,领办创办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20人、参与的50人。二是加强政策措扶持。制定印发《中共阿巴嘎旗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推广草原牧民“党员中心户”管理模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员中心户+协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党员中心户+协会”带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结合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牧区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制度,实现旗、苏木镇、嘎查干部联系服务党员中心户全覆盖,帮助解决“党员中心户+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党员中心户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三是确保分类推进。将党员中心户大致分为致富示范类、民族特色类、引领学习类、文化传播类、产业调整类等,将致富示范类作为当前的重点,坚持“带头、带领、带活”相促进,针对经营项目、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畜牧业专业知识等,召开党员中心户专题培训2次、邀请盟内外专家举办专题讲座7次,带领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和辖区牧民参加国内畜牧产品博览会3次,使党员中心户整体结构更加趋于能人化,基本将全旗发展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头人素质较高的党员和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部纳入了“党员中心户+协会”范围。

  (二)强化带动引导,确保能力提升。一是抓规范管理。从规范制度机制入手,规范党员中心户六项工作机制,将领办创办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党员中心户作为重点,主要由盟、旗、苏木镇级领导进行联系帮扶,确保进一步带动提升党员中心户发展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能力。规范学习活动,建立“党员中心户+蒙古包讲堂”学习教育平台,坚持“党员中心户每周1学、蒙古包讲堂每月1讲”,在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的基础上,增加了实用技术培训,增强了带领致富的能力。规范阵地建设,先后投入260余万元,建立党员中心户蒙古包流动阵地66个,建立健全了《党员中心户流动阵地(蒙古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党员中心户规章制度、合作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成员信息、工作剪影等上墙。二是抓资金扶持。制定《阿巴嘎旗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牧区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办法》,坚持奖补资金向示范户倾斜的原则,旗委组织部和旗农牧业局联合审定党员中心户各方面条件,旗政府协调金融部门在办理贷款或在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给予倾斜,全面提升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动能力。实施“党员中心户+协会”带动能力提升工程,共计为党员中心户协调贷款428.66万元,培育壮大党员中心户创办的合作经济组织,激励党员中心户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热情。要求每名党员中心户联系1—2个贫困户或牧户,建立工作台账,提升党员中心户示范和引领作用。旗委组织部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中心户扶贫措施的通知》,积极与信贷部门协调与沟通,协调贷款1400万元,为合作社扩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知名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了党员中心户对周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了扶贫工作。近三年旗级层面为30余户党员中心户发放创建补助经费84万元,全面提升了党员中心户服务牧民群众水平。三是抓作用发挥。工作活动中心,除嘎查党支部统一学习外,不定期组织所覆盖党员牧户开展惠民利民政策、理论知识、畜牧知识等学习宣传3390余次,不断提高牧区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水平;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帮代办”服务,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将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代办点职责延伸到党员中心户活动阵地,收集牧民需要待办事项进行统一办理,依托活动阵地开展代办服务800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中心,定期深入牧户家中,开展社情民意收集工作,依托地缘、亲缘、业缘优势,及时排查调处邻里矛盾、草场纠纷等,并及时将情况反映到嘎查党支部,到目前为止,共调处矛盾纠纷92件次。边境嘎查党员中心户围绕开展“北疆党旗飘”活动,依托“三所一庭一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与草原110、草原管护员等岗位进行工作对接,守护北疆安宁。

  (三)创新整合平台,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载体激活力。注重创新服务载体,秉承“党员中心户+”的理念,探索“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协会”、“党员中心户+协会、便民超市、便民服务代办点、警务室、医务室、三所一庭一室”等多种模式,结合党员中心户自身特点搭建综合服务平台130余个,拓宽了党员中心户作用发挥渠道,实现牧民、党员中心户、基层党组织“多赢”的局面。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选树打造“党员中心户+协会”示范群体,打造“全盟100佳党员中心户”12户,实围绕抓示范、抓提升,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致富带富的典型,树立一批特色鲜明、扶贫济困的典型,选树一批便民服务、党群活动的典型,涌现出了以带领致富能力好的斯琴高娃、带头致富能力强的特木勒、一心为民服务组建牧民送水服务队的伊拉特、组建《巴雅思胡郎图牧民服务队》的乌尼日其其格等一批服务意识较好、致富带动能力较强、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的党员中心户示范样板,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三是强化责任抓考评。建立党员中心户能上能下机制,将党员中心户纳入“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范围,围绕发挥“一带双联三到四中心”作用,每年组织辖区牧民开展一次述职评议,实行“十星级”管理,针对领办创办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党员中心户,根据实际情况重点评为致富示范星、扶贫济困星、群众满意星,每年开展一次重新评定工作,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及时做出调整。

  三、取得的成效

  (一)牧民收入有效增加。坚持“带头、带领、带活”相促进,党员中心户依靠合作生产的模式,优化了畜群畜种结构、科学提高养畜量、有序流转草牧场,发展现代化家庭牧场、联户经营牧场、组建牧业专业合作社、夯实牧业发展基础,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减少了交易中间环节,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加了收入。同时,部分“党员中心户+协会”通过发展畜牧业主导产业,延长了产业链条,扩大了生产规模,使畜产品通过合作组织集中贮运和销售,增加了经济效益,促进了牧民增收。并随着收入的增加,牧民拓宽了科学知识面,推广科学文化知识和牧区适用技术,带头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牧民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帮助牧民群众算账理财、合理消费,带动了周边牧民增收致富。

  (二)困难和问题得以及时解决。坚持“支部、党员、牧民”相衔接原则,党员中心户每半年对服务区域内牧民群众全部走访1次,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按照收集—整理—上报—办理—反馈程序加以解决,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党员中心户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嘎查党支部,由嘎查党支部协调办理解决,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党员中心户和相关牧民群众;嘎查党支部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党支部上报苏木镇党委集中处理解决,进一步规范了党员中心户便民服务机制。

  (三)矛盾纠纷得到调处。鼓励和支持党员中心户发挥自身优势和人熟、地熟、情况熟等特点,在边境地区建立“党员中心户+警务室”模式,依托“三所一庭一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草原110社会治安管理等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帮助牧民群众解决邻里矛盾、草场纠纷等,保证矛盾纠纷不出服务区域、不出嘎查,切实将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四)丰富牧民业余文化生活。党员中心户作为周边牧民的连心桥,借助“3·8”妇女节、“5·4”青年节等节日及各类学习会的有力时机,组织周边牧民开展牧民喜闻乐见的各类节目或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激发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信念,丰富牧民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规范了党员中心户工作活动机制。

  四、经验启示

  (一)严格设户选人标准是前提。党员中心户作为嘎查“两委”推进落实牧区工作的宣传引导者,必须严格把握设户标准,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培养更多的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出发,做到宁缺毋滥,才能实现把牧区先进人物吸纳到党内的目标,增强党员中心户工作的吸引力。特别是推行公推直选党组织负责人制度,只有从源头上不断完善选人育人机制,才能真正赢得牧民群众的支持。

  (二)发挥带领带头作用是重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特别重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不少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牧民自愿组建起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在牧业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等方面开展自我服务,创建品牌,开拓市场。“党员中心户+协会”作为新型的牧区生产经营组织正式以合作社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在牧业生产经营中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信贷、商标注册等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这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高牧业的组织化程度,规范和促进牧民合作社健康发展。

  (三)加强日常培养管理是重点。要高度重视对党员中心户的培养管理,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因材施教,针对党员中心户的不同情况,与苏木镇干部同教育、同培训,引导他们增长见识,提高服务本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赢得牧区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欢迎。同时,必须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引入民主选举竞争机制,实行年度考评任期制管理,才能保持工作的长效化。

  (四)健全运转保障机制是基础。党员中心户作为一种牧区党员和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新型组织形式,无论是组织学习宣传,还是开展各种互助服务活动,均离不开必要的物质保障。因此,要从党员中心户实际出发,根据承担和完成的工作量大小,从软硬件建设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为党员中心户开展活动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