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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土右旗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考核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创建时间:
2021-05-19 09:12:57
来源:
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

包头市土右旗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根据《土默特右旗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建立考核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工作,为补足营商环境发展短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重要作用。

为突出考实考准,土右旗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考核、服务对象评价和大厅政务服务能力三个专项考核内容,有针对性地细化考核内容。一是对标对表考察落实情况。聚焦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19个方面共113条具体指标,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逐项检查评价。二是多角度测试服务能力。根据负面事项筛查、社会评价和“好差评”评议结果,多侧面、多渠道、近距离考察服务能力,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三是多方式考核服务实效。旗政务服务局通过平时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旗政务大厅进驻窗口部门、旗直驻旗部门分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察大厅“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工作效率等服务实效。

在考核方式上,建立“分类分季度”的综合长效考评机制,提升程序可操作性及结果科学性。一是分季度考核行政审批实绩和大厅政务服务能力。由旗委考核办、旗委办和发改委等11个单位组成考核组,每季度对全旗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落实情况逐项检查考核。二是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对象评价考核。通过投诉、信访、网络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筛查负面事项清单;运用问卷调查、二维码测评等方式,抽取市场主体和群众代表进行社会评议;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由办事企业、个人对承办服务事项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评议。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行政审批考核得分(50%)+服务对象评价得分(30%)+大厅政务服务能力考核得分(20%)+加减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权重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成绩。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评为较差等次的,约谈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责任编辑:李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