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经常性工作,严格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实抓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强化源头储备。坚持“源头培养、关口前移”工作原则,通过重点管理、源头培养、直接联系、教育引导等方式,着力扩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建立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机制,按照共同培养、共同教育、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对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推动形成入党申请人共同培养的合力。逐级建立入党申请人队伍数据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动态调整,及时疏理“蓄水池”,始终保持“一池活水”。截至目前,全市有入党申请人5359名,其中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2036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451名,列为发展对象872名,形成较为合理的梯度储备模式。
注重分类施策。以优化结构为关键,坚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重点群体,加大对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分子、大学生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发展党员力度,促使党员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截至2021年6月,全市共有党员38121名,其中35岁以下的8297名,占21.7%、女党员13379名,占35.1%、本科以上学历的14893名,占39%。全市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人才比例持续增长,党员队伍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活力。
坚持从严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政治审查制度,突出政治忠诚,强化思想入党,切实把紧把实党员质量关。制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加强各地各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的重点环节和重要步骤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有效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全面实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引导各级党组织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册》,确保各时间节点、各环节程序详实记录。
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培养联系人、领导责任、联席会议、培训、档案管理接转、联合预审等制度机制,着力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定期检查分析报告制度,通过组织开展自查、抽查、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发展党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调度掌握情况。完善考核机制,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责任上肩、任务落实。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赵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