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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以“432”工作法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创建时间:
2022-06-30 09:32:02
来源:
乌兰察布党建微信公众号

乌兰察布市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要求,立足工作实际,以“432”工作法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切实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选人用人导向。

“4字诀”推动担当者有位。深入“谈”,挖掘干部真情况。坚持“经常性、分类别、全覆盖”原则,运用走访调研、民意调查、“六必谈”等方法,聚焦担当作为常态化开展谈话,注重改进谈话方式,加强分析研判,提出评价意见。强化“研”,掌握干部新动向。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了解干部,聚焦重大任务、重大斗争、关键时刻干部具体表现,结合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常态化、跨领域、多时段识别干部。健全“评”,考准干部实等次。完善考评机制,开展基层党建“亮晒比”创先争优行动,推动各地各部门横向单位间作比较、纵向年度成绩作比较,开展差异化考核,鼓励干部争先进位、担当作为。注重“用”,激励干部敢担当。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把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使用起来,让有为者有位。2022年以来,全市共提拔或进一步使用领导干部637人,其中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及基层一线提拔使用干部247人。

“3步法”推动无为者让位。第一步明确“下”的标准。对因违纪违法、重大事故问责等“必须下”的干部坚决“下”;对到龄退休、任期届满等“自然下”的干部规范“下”;对能力缺失、履职不力等“应该下”的干部,由组织部门提前介入,设置观察期,通过批评教育引导仍没有转变的予以组织处理。第二步畅通“下”的渠道。综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填报、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一人多证”专项清理、煤炭资源领域干部管理监督自查等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巡察督查、干部考核、明察暗访、执纪审查、审计监督、信访核查、舆情监控等措施,构建全面系统的干部管理监督网络,确保“下”的准确。第三步保证“下”仍有为。对“下”的干部,由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谈话、跟踪了解和掌握干部情况,进行同等要求、同样管理、同步考核,对影响期满、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重新使用。

“2项机制”推动工作稳步开展。建立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确定为调度日,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分析,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三本台账”,全面掌握全市干部能上能下情况。同时,确定了4个重点调度旗县、6个协同市直部门,进行重点调度、推进,为破解工作难题提供强大合力。构建典型示范引领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典型案例,并予以宣传推广,营造有助于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王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