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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持续推动基层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创建时间:
2022-09-09 15:29:56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通过强化党建引领,突出政治优势;强化制度保障,突出赋权增能;强化职责边界,突出清单作用;强化下沉力量,突出有人干事,持续推动基层治理走深走实。

强化党建引领,突出政治优势。在各乡镇统一设置党建办公室和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辖区内党建各项工作,受理辖区各类便民服务事项,为辖区内党组织开展活动和服务党员群众提供保障,推动公共服务资源以基层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强化制度保障,突出赋权增能。印发《清水河县乡镇协调调度机制(试行)》《清水河县乡镇对县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清水河县落实乡镇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和规划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纳入乡镇工作体系,赋予乡镇对职能部门考核评价权、调度指挥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权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等,切实体现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显著增强乡镇统筹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建立职责准入制度,印发《清水河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严禁各职能部门随意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承担;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级职能部门确需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必须充分听取乡镇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由县委、县政府审批。

强化职责边界,突出清单作用。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各乡镇自身功能和发展需要,分两批次下放8个职能部门行政权力事项97项,并形成《县直部门下放乡镇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县乡共同责任事项清单》,厘清县职能部门与乡镇职责关系,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梳理乡镇职责事项80项,编制公布《乡镇职责清单》,明确乡镇在基层党建、社会事务、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主责主业,作为乡镇履职依据,构建“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高效治理新局面。

强化下沉力量,突出有人干事。聚焦乡镇自身力量薄弱、一人多岗和县级部门在乡镇派驻机构“单枪作战”等问题,以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改革为契机,从解决乡镇“人少事多”、条块“两张皮”问题入手,通过整合条块资源、下划人员编制、创新用人用编办法等系列举措,将县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林工站等机构人员编制下划至各乡镇“属地管理”,充分夯实基层力量;统筹调剂30名事业编制助力“乡招村用”,拟调剂62名事业编制用于“县编乡用”,为乡村振兴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责任编辑:李佳益 校对:王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