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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专编定选”激励社区干部积极作为

创建时间:
2022-12-03 08:22:21
来源:
内蒙古日报

“我是通过定向考试选聘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有了编制身份,我在社区工作的干劲更足了,‘专编定选’为社区干部畅通了成长空间,对基层来说是个实实在在的好政策。”提起赤峰市的“专编定选”工作,红山区永巨街道粮市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凌汇有自己的深刻体会。

  “专编定选”是赤峰市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揭榜领题”项目、深化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举措之一。今年,赤峰市委组织部、编办等4部门联合印发《赤峰市定期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从各旗县区统筹调剂出19个专项事业编制,正式启动开展“专编定选”工作。

  赤峰市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鲜明导向,实行单独列编、择优比选、定向使用、常态补充,每2年开展1次选聘。在选聘资格条件上,将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将任职年限放宽至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在公平稳妥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对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最大限度保证更多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有机会参与选聘。定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特别是为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明确选聘人员聘用后需在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


[责任编辑:李佳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