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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扎实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创建时间:
2023-02-11 08:49:54
来源:
学习强国

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聚焦增强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

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全局聚力,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把党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机关党组织的自觉行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抓党建促营商环境优化。扎实开展“创模范、当先锋、优环境”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行党员服务区、党员先锋岗等做法,强化机关服务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机关在制定惠民举措、实施利民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上办实事求实效;机关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能力、比作风、比贡献”,当先锋作表率,跑出主动担当作为“加速度”,在服务市场主体中展现机关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抓党建促民族团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机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员化、分众化、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宗教观,不断增强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为群众服务工作,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通过疫情防控、政策宣讲、文明创建、清洁家园、植绿护绿等活动,带头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受到全市广大居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要求,以基层党建“三强三优”为目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创新实施“聚光亮灯”工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着力从党建责任落实、规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累计查摆问题10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强化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以党支部为基础,突出抓好机关青年理论学习,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宣讲报告会、知识竞赛、书记讲党课等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见行见效。

推深做实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明显提升。目前,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达标率47.8%。充分发挥党建示范点(阵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通过示范群体创建观摩交流和“机关党建大比武”活动,有力带动机关“党建品牌”建设提质增效。

强化政治保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坚持“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把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的“牛鼻子”来抓,严格制度落实、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党建工作合力。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和抓落实督导考核机制,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有部署、市直机关就立即有行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具体工作中。

实施“书记领航”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推行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本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实现党建与业务“一肩挑”、全覆盖。启动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督促指导机关党组织书记亲自研究谋划推动党建工作,精耕细作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田”。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机关党建“三级六岗”责任清单、党建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有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下一步,乌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基础,着力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上下功夫,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责任编辑:吕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