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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委编办:围绕“三个明确”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创建时间:
2024-01-31 09:24:59
来源:
北疆先锋网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规范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包头市石拐区委编办坚持“三个明确”,全力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明确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全面把握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和总体要求。压紧压实各地区、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该报告不报告、报告内容不实、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发生,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内容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具有实质性内容。

明确报告要求,提升报告质量

为确保机构编制报告整体质量,认真梳理总结上一年度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情况,优化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模板,对报告主体、报送程序、报告内容、时间节点等事项进行细化明确,特别是对报告的重点内容进行规范化要求。在机构编制报告审核过程中,对各单位报送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报告有漏报事项的,及时提醒纠正;对报告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的单位,必要时要求补报或重新报送。

明确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

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为抓手,结合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系统机制,加大机构编制工作督导力度,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部等部门单位建立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将机构编制年度事项报告纳入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的重要内容,跟踪问效“三定”规定运行情况,提升各单位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包头市石拐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