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盟市农牧局、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助力农牧业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农村牧区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农牧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素质和能力,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开展2020年农牧民妇女网络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

  二、培训对象

  农村牧区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妇女。

  三、培训内容

  农牧业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相关技能,健康知识、绿色发展理念相关内容。

  四、培训形式

  自治区妇联在北疆先锋网开设“自治区农牧民妇女网络教育培训”专题网页(http://www.nmgdj.gov.cn/bj_ztlm/jypx/),组织实施相关内容的培训。各级妇联组织要广泛动员农村牧区妇女通过北疆先锋网收看视频教程,视频教程可以下载保存,以便学习利用。培训期间,各盟市农牧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农牧业技术人员为参训妇女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参训妇女有关农牧业种植养殖技术问题,可通过内蒙古“12316”三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五、培训安排

  2020年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10天。第一期培训时间:8月24日至9月4日。第二期培训拟定于11月举办,课程安排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随时上线点击播放课件进行学习。

  六、培训要求

  (一)各盟市妇联要按照培训时间和内容,认真部署本地区妇女网络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动员农牧民妇女利用电脑、手机参加学习培训,确保培训参训率、课程点击量。年度参训妇女人数原则上要达到本地区有劳动能力适龄妇女总人数的20%以上。自治区妇联将适时对各盟市妇联组织妇女参训情况进行通报。

  (二)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本地区农牧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农牧业技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具备条件的盟市、旗县,可利用本地区党员网络教育平台,上传符合地区实际的课件和学习内容,灵活安排培训时间组织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各盟市、旗县妇联要结合实际组织网络学习示范课,充分调动本地区妇女参加网络学习积极性。

  (三)各级妇联组织要将农牧民妇女网络培训工作与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建设、女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动员基层妇联兼职副主席、执委、巾帼脱贫基地负责人、合作组织女性带头人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组织农村牧区妇女参加培训,不断提高农村牧区妇女自我发展和脱贫增收能力,共建共享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幸福美丽新家园,不断增强农村牧区妇女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各级妇联组织要强化宣传,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的氛围。通过“晒、评、展”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总结展示培训效果。请各盟市妇联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参训人员情况统计及图片信息汇总报送至自治区妇联妇女发展联络部。

  联系人:王玉文  白双伟

  电  话:0471-3592890

  E-mail:nmgflfzbjb@163.com


2020年第二期农牧民妇女网络教育培训课程表